- 訂立可量度的目標
- 清楚了解財務決定帶給你和你家人財務後果
- 定期評估你的財務計劃
- 現在就付諸實行,不要誤以為要年老才要進行
- 從你現在所擁有的財產開始,不要誤以為這是有錢人的專利
- 由自己掌舵,由自己作決定
- 要眼光濶大,財務策劃不只是一項退休計劃或稅務安排,其目的是財產保障,令財富不斷增加
- 不要將財務策劃與投資混淆,財務策劃更加不是買人壽保險或醫療保險,它比這些濶大和全面
- 要居安思危,不要待下一次的金融風暴出現時,才計劃怎樣處理你的財產,因為恐怕為時已晚
注意:《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的影響:
若一名人士在法案生效日期(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零時零分或之後去世,他的遺產將無須繳付遺產稅。
徵收100元的象徵性稅款:然而,法案將具有追溯效力,在條例生效後,在2005年7月15日零時零分或之後,但在法案生效日期前(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去世人士的遺產,如有關遺產的評估總值超過750萬元,當局只會對遺產徵收100元的象徵性稅款;多繳的遺產稅,將獲退還。徵收象徵性稅款會確保所有提述實際收費或繳付遺產稅的現行法律條文和法律文件,不會受到質疑。